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胡宽阳 王珂)“要根据不同矫正对象的心理特点,积极探索教育帮扶新模式……”昨日,襄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谈及社区矫正工作时如是说。据悉,为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襄城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于日前开展联学共建活动。
活动中,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襄城县检察院检察官从检察监督办案视角出发,结合近年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情况,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请销假,被给予训诫、警告、提请撤销缓刑等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讲解,重点分享了全面监督、办事向办案转变、能动履职、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理念,进一步凝聚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上的共识,合力把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做优做强。
此次联学共建既是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的有力举措,也是“检察+司法”合力协作的生动实践,对于增强检司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高效开展、推进平安襄城建设等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