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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保障集体聚餐安全
□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 麻鑫鑫 许学伟
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濮阳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保障农村集体聚餐安全。
摸排线索证据 做实依法监督
该院干警深入全县20个乡镇进行全面摸排,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从业人员资质、食材采购渠道和存储条件、加工制作流程、后厨卫生状况、餐具消毒记录和食品留样情况等进行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留存证据并依法监督立案。
明确监管部门 制发检察建议
立案后,该院组织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场监管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参加的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确定主要监管部门,同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截至目前共发放《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告知书》10万余份,服务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
构建长效机制 深化源头治理
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各乡镇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活动成效;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实施意见的通知》。20个乡镇研究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健康证备案和食材溯源等机制,初步构建起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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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 助推生鲜灯治理
本报濮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贾鹏虎 通讯员闫伟东 孟婵)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南乐县检察院获悉,该院“金盾护航”政协委员工作室在接到政协委员反映的辖区商场肉类鲜销摊位违规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线索后,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该院成立专案组,对县域内多家商超走访调查,发现鲜肉区、熟食区是使用生鲜灯的重灾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此,该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使用生鲜灯的监管,同时对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县进行检查,督促依法整改到位,从源头上堵住漏洞。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对涉案单位处以警告处罚,并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改正,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针对食品安全领域暴露出的该类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将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有效衔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力守牢食品安全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