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激发经济创新活力
日期: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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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园园 王富晓
民营经济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压舱石”,也是经济创新发展的“主战场”。
在今年的建议中,省人大代表、河南盛意律师事务所主任曹新成着重关注保护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以及惠企政策的落实落细。
曹新成说,中国中小微企业在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截至2024年6月27日,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已超5300万家,贡献了6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以及90%以上的企业数量,其中“专精特新”企业更是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小微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关乎国家经济稳定与发展以及无数家庭的生计和社会和谐稳定。
曹新成表示,尽管中小微企业灵活性和创新性强,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等方面活跃度高,通过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为经济注入新活力,是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对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但在实际发展中仍面临诸多困境与挑战。当前,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旧突出,企业税负较重、成本上升压力持续增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这些不仅制约了中小微企业自身发展,还对整个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这些问题,曹新成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在保护中小微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应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严禁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于存在经济纠纷的民营企业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前需采取严格的审批程序,以此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其次,鉴于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金融机构在对中小微企业授信和贷款过程中,应积极拓展渠道、放宽条件,为其融资提供便利,并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最后,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后置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同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曹新成表示,相信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实施一系列优惠措施,中小微企业一定能够克服困难,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