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当好“解铃人”
日期: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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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妇联”巧解家务事
本报安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朱广亚 通讯员 程娜)“我们与县妇联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司法+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联合化解模式,为妇女儿童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昨日,安阳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社红在接受河南法治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悉,2023年3月,该局联合县妇联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建立健全“司法+妇联”联动机制和发现报告机制,推动完善“司法所定期查、调解员全面查、妇女网格员随处查、法律顾问协助查、法律明白人流动查”的矛盾纠纷排查模式。对不同等级家庭纠纷分类施策,指派人民调解员、妇女网格员、村妇联干部速调速解。
此外,他们还依托妇女之家、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站等服务阵地,引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聘请调解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充实到调解队伍中;举办“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训班,提高妇女干部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指导培育一批“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家事“解铃人”,为多元解纷提供人才保障。
“审执联动+诉中保全”兑现企业权益
本报鹤壁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覃浩铭)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在淇县法院采访时了解到,1月10日,该院及时采取审执联动、诉中保全措施,高效化解了一起涉企纠纷。
2023年,被告王某因施工需要,在原告某公司处购买混凝土,但未按时支付款项,仅出具了一张欠条。到期后,王某仍未偿还欠款,原告某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淇县法院,要求王某偿还欠款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立案后,某公司代理人紧急联系承办法官,表明被告王某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特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并提供了相应担保。经审核,承办法官于当日出具保全裁定,随即移送至该院执行局,于次日实施了保全措施,冻结了王某的部分银行存款及其支付宝、微信账户。
开庭当日,被告王某主动提出要与某公司进行调解,表示自己资金困难,愿意分期偿还。原告某公司表示理解,主动放弃了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申请解除对王某的保全措施。淇县法院依据双方的调解协议出具了调解书,随后依某公司申请,解除了对王某的保全措施。最终,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现场+线上” 13起劳务纠纷全化解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李亚瑾)1月11日,南阳市宛城区法院“中国好人”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吕玮成功调解了13起劳务合同纠纷,解决了农民工的烦“薪”事。
2021年至2024年,13名农民工由被告王某招募,在某项目从事劳务作业。该项目的发包方为北京某公司,分包方为A公司,A公司将劳务作业分包给王某。因部分劳务费未付,王某向13名农民工出具欠条。然而多次催要无果,13名农民工将王某和A公司诉至法院。
临近春节,宛城区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在征得原告同意后,将该批案件委派至吕玮处进行调解。吕玮及时联系原告,倾听其诉求。因该案被告均在外地,调解工作难度增大。吕玮通过电话联系、添加微信、短信留言等方式,终于联系上了王某,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13名原告及A公司代理人来到调解现场,王某在线上参与。宛城区法院员额法官李炎也参与其中,确保调解工作有法可依。
其间,吕玮和李炎发挥各自优势,多番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就劳务费支付达成一致意见,13起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员+公职律师”帮工人维权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乔连军 位艳芹)1月10日,在商水县务工的湖北籍农民工周某带着一面印有“专业敬业伸援手,工伤维权暖人心”字样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到商水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向调解员鞠躬致谢。这是新年伊始,该中心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成功调解的第一起工伤维权案例。
去年12月23日,周某在商水县某建筑公司从事模板安装工作中,因切割机片脱落造成左手受伤。周某向该公司索要赔偿,但因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进行伤情鉴定等原因,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周某在向有关部门求助维权未成功后,请求商水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帮忙。
该中心随即指派3名调解员,并邀请县司法局公职律师一同深入涉事公司走访,与公司负责人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公司方同意一次性赔偿周某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补贴等共5万元。
得到赔偿的周某十分感激,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