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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一堂法庭教育课

日期: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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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蹲点时间:一月十日

  ●天气:晴

  ●蹲点地点:鲁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

  ●关键词:庭审帮教

  冬日的阳光照进鲁山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有些刺眼。大家表情严肃,未成年被告人齐某一直搓着衣角。随着法槌敲响,审判长王清青宣布开庭,大家都把目光聚集到了齐某身上。

  2024年6月的一天,齐某去同学家玩,将同学家里一个金手镯、一个金手链盗走。经鉴定,齐某所盗物品价值3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齐某对盗窃的行为和盗窃物品金额没有异议。在当庭帮教的家庭教育指导阶段,齐某的父亲却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儿”。

  “孩子小,拿了人家的东西是不对,还回去不就行了吗?没必要追究刑事责任。”齐某的父亲说。

  “这已经涉嫌盗窃罪。”王清青说,“虽然孩子不满18岁,也有从轻处罚情节,但拿人家东西就是错误的,你现在这个态度很不对。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今天犯的错,跟你的错误观念有很大关系,你要好好反思一下。”

  公诉人、陪审员都对齐某的父母当庭进行了教育,告诉他们孩子犯罪跟父母法治意识淡薄、思想认识错误、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疏于家庭教育有很大关系,并告知其不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法律后果。齐某的父母承诺今后一定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履行监护及管理教育的责任。

  “也许在你看来是一个小的行为,但已经触犯了法律,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你以后要遵纪守法,脚踏实地,用自己的努力换取报酬。不过你也不要有心理负担,你的犯罪记录会被封存,法律给你改正错误的机会。”王清青对齐某说,“人生的路很长,走过的路不能重来,但是未来的路你可以自己选择。希望你能以此次庭审为新起点,从内心深处真正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一个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

  紧接着,公诉人、指定辩护人、陪审员等从不同角度都参与到了这场“法庭教育”课堂之中。

  公诉人通过对法律知识和道德观念的讲解,引导齐某学会自尊自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辩护人结合与齐某接触后了解到的情况,引导其积极学习文化、法律知识,学会自我保护,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陪审员通过对齐某父母进行再次教育,鼓励被告人要珍惜机会,改过自新。

  齐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陈述自己从中吸取的教训,并保证今后学法、守法,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庭审帮教阶段,采取‘法院+公诉人+指定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人民陪审员’的联合帮教方式,是鲁山县法院坚持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磊说,“我们始终把对未成年人的帮教贯穿庭前、庭审、判后回访全过程,积极联合各方力量,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引导,及时纠正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帮助他们重回人生正轨,用实际行动护航未成年人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