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周雪平 兰青
身边的事儿
2023年4月,家住许昌市建安区的李某从网购平台买了一支射钉枪,并用角磨机对射钉枪进行改制,改制后的射钉枪可以进行击发并发射钢珠。后李某认为改制的射钉枪威力较大,便自行拆卸后将零件藏匿于家中。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从李某家中扣押的改制枪及零部件进行再组装后,证实该射钉枪仍可以进行击发。另查明,李某还从网购平台购买配件自行改制气枪一支,并多次外出射击打靶。
经鉴定,警方从李某家中扣押的改制射钉枪以火药发射为动力,扣动扳机,能够正常击发,认定为枪支;扣押的自制气枪以气体发射为动力,扣动扳机,能够正常击发,认定为枪支。
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8日,许昌市建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鉴于李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法院根据李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
枪支具有高度危险性,是我国严格管制的物品。非法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本案中,射钉枪是一种装修时常用的工具,可进行射钉紧固。但通过购买配件改制射钉枪的行为,不仅可能伤害到他人,也会触犯法律。另外,购买具备危害性、杀伤力的玩具枪、仿真枪等,一旦达到国家对枪支的鉴定、认定标准,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大家应当对自己、他人以及社会负责,莫存侥幸心理,自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