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小调解,大作为

日期:01-09
字号:
版面: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谢谢你帮助我解决了难题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程远景 霍武略)“谢谢你耐心调解,帮助我解决了难题!”1月8日一大早,当事人杨某将一面写有“法理并重情义深 公平正义赞无疆”字样的锦旗送到方城县法院民二庭法官陈雪艳手中,表达感谢。

  该案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杨某与被告付某、王某、杜某3人均是从事工程建设施工的包工头,原告杨某与3被告共同承包某工程项目的装修施工,原告杨某认为其利益受损,遂将付某等3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陈雪艳在深入了解案情并开庭审理后,发现该案法律主体较多、法律关系复杂,且双方矛盾较大。为最大程度化解矛盾,陈雪艳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不断寻找切入点,多次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并进行深入分析和释法说理,找到双方诉求平衡点,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被告当场支付原告杨某8万元,原告撤诉,案结事了。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秉承“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实质性化解矛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法院力量。

  让村(居)法律顾问参与矛调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胡轩臻)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在叶县洪庄杨镇焦李庄村,该镇党委副书记、焦李庄村村委干部、村级法律顾问和群众围坐在一起,共同商讨解决一起矛盾纠纷。

  1996年以来,李某与焦李庄村委签订协议,租用焦李庄村辖区内北湛河段河滩地。合同期满后,因承包费用和土地使用等问题,李某与焦李庄村委产生纠纷,职能部门、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多次与李某沟通未果。

  为化解该问题,洪庄杨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导小组经综合研判,邀请该村法律顾问参与到此次纠纷调解中。一方面,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劝说当事人通过合法合理方式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协助做好民事诉讼准备工作,要求李某依法缴纳承包款、停止占用该宗土地。洪庄杨镇政府先后组织镇村干部、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庭前调解3次,最终该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为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高矛盾化解调处能力和基层治理水平,洪庄杨镇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领导小组,坚持一案一策,吸纳各方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该镇注重让村(居)法律顾问力量参与到矛盾调解中,发挥法律顾问懂法的专业优势,协助基层干部为基层治理出谋划策,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