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暖“薪”执行护权益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晓磊 宋梦杰 通讯员 穆童 王欣钰)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获悉,临近年关,为帮助劳动者高效兑现劳动报酬,打击和整治恶意欠薪行为,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集中执结一批欠薪类案件,及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刘师傅在高某承包的一项建筑工程务工期间一直被拖欠工资,多番讨薪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法院确认高某应向刘师傅支付劳务报酬17850元。调解书生效后,高某却并未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高某,对方仅是口头应付,仍未实际履行。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均不见高某踪影,遂在村里张贴了失信公告。张贴失信公告后,高某虽电话承诺还钱,却依旧拖延。执行法官第三次前往高某住所地,终于在其家中见到了高某的妻子。高某妻子表示对丈夫的欠钱行为并不知情,也暂时无法联系到高某。执行法院托其妻子转告高某,因高某一再食言、逃避执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采取进一步的执行措施,高某有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甚至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家人能够帮助高某迷途知返,避免因小失大。高某的妻子表示一定把话带给高某。
几天后,高某主动联系了申请执行人,一次性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收到工资后,刘师傅当面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劳有所得”是每一位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下一步,中原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依法用足用好各种执行措施,持续加大涉劳动报酬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让劳动者安“薪”过好年。
B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晓磊 宋梦杰 通讯员 王利 刘冉)1月4日,2025年的第一个周末,新郑市法院开展涉民生类、小标的类案件和农民工讨薪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行到位金额40万余元,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多名农民工群众拿到拖欠工资款。
当日6点30分,新郑市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磊,执行局局长陈瑞甫分别为参与行动的执行干警讲解分组分工、行动路线和注意事项,随后各组执行干警按照执行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
2024年3月,新郑市薛店镇蔡某承包新郑市龙湖镇某小区窗户安装工程,雇李某、何某、张某施工。工程结束后,蔡某欠3人两万余元劳务费未付。李某等人起诉,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蔡某仍未按约支付。3人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责令蔡某履行,蔡某到期未付并玩起“躲猫猫”。在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得到蔡某的行踪线索,周六一大早将还在熟睡的蔡某堵在乡下老家,并拘传到法院。执行干警向蔡某释明法理,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面临压力,蔡某当天付清全部欠付劳务费,案件执行完毕。
经统计,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拘传被执行24人,拘留一人,罚款两人,执行完毕19件,和解8件,执行到位金额40万余元。
据介绍,新郑市法院下一步将加大执行力度,紧盯关键节点,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清欠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涉民生类、小标的类案件和农民工讨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让被欠薪的群众能高高兴兴、安安心心回家过年。
C
强制腾房显威力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晓磊 宋梦杰 通讯员 马营慧 魏晓燕)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从新密市法院获悉,该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成功腾空一套涉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移交的房产,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院执行的强制力和威慑力。
张某曾与某信托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并注明其名下财产对该笔借款有优先受偿权。后因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某信托公司向新密市法院提起诉讼,后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借口拖延,拒不到庭配合执行。
经查控,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郑州某小区的房产已因其涉另一起案件被法院查封,但某信托公司与张某的借款合同已明确享有优先受偿权。于是,执行法官经过多次联系沟通,依法取得该房屋的处置权,并对该房产进行依法查封。
执行法官张贴腾房公告并通知被执行人后,被执行人依然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在房屋内居住,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腾空房屋。公告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执行法官依法启动强制腾房程序。看到执行法官“动真格”了,被执行人才意识到逃避是没用的,并表示自愿离开房屋并放弃所有家具。之后,经过5个小时的搬迁,该房屋成功腾空,执行法官依法张贴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