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晓磊 宋梦杰 通讯员 李东亚)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获悉,该分局近期深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宣传整治打击行动,先后查处了7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案件,累计收缴烟花爆竹1300余箱,形成了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消除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都是违法行为。”据二七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杨雪峰介绍,随着民警宣传力度的加大,很多群众认识到了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在民警侦办的这7起案件中,群众举报的就有4起,民警巡逻发现两起,还有一起是民警在网上办案中发现的。因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人员大都行事谨慎,民警在储存等环节的排查中很难发现,群众的举报信息已成为案件线索重要来源之一。
据了解,2024年12月25日,群众举报二七区西陈庄前街三仓小区内一辆豫V牌照面包车内有烟花爆竹。民警迅速出警,当晚便将非法储存14箱烟花爆竹的张某亮传唤到案并依法行政拘留。
同时,该分局巡逻民警加大对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资的查处力度。2024年12月23日晚,巡逻民警在南溪路与沅江路交叉口发现两名可疑人员,遂上前进行盘查,在货拉拉车内发现12箱烟花爆竹。经盘问得知,李某浩、邢某彬用货拉拉车购买烟花爆竹并在朋友圈里发布销售信息,但还未来得及售出就被民警巡逻发现。目前,李某浩、邢某彬均被行政拘留。
据悉,该分局民警还不断加大网络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有人在朋友圈发布售卖烟花爆竹的信息,将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民警提醒
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不仅违法,还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