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郑志斌 都屏君
“要不是你们从中说和,我和儿子的冷战永远也结束不了,你们真是我们家的‘和事人’。”2024年12月30日,王某在沁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对调解员说。
王某18年前和张某结婚,当年生下一子,起名豪豪。后王某和张某因性格不合离婚,豪豪跟随母亲张某生活,张某一直未再婚。王某和牛某重新组成家庭后,对儿子豪豪缺乏关心,也未支付抚养费,父子相见形同陌路。2024年10月,张某和豪豪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豪豪抚养费以及高中阶段的学费、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生活费等共计13万元。法院认为亲人之间应以和为贵,因案件涉及医疗费,建议先由医调委进行诉前调解。
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后,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首先约见了豪豪和张某。张某指责前夫王某对孩子上学、就医和生活都没有尽到责任,坚决要求王某支付13万元,一分也不能少。儿子豪豪也站在母亲的一边指责王某。而王某告诉调解员,再婚后,自己给过儿子生活费,但牛某知道后跟自己大吵大闹,只好停止支付。
家庭矛盾,各有各理,调解员只能逐个劝解。他们对王某、牛某侧重讲法,对张某和豪豪侧重讲情,说到痛处,王某的眼圈红了,豪豪也哭了。王某忍不住抱了一下豪豪,豪豪也抱住了爸爸,父子相拥而泣。
调解员进一步和双方协调抚养费等事宜。双方口气由强硬变成了协商。调解员综合考虑双方情况,提出了6.8万元的建议。双方表示同意,并分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字。王某征得妻子牛某的同意后,当场支付张某6.8万元。
走出调解室,张某告诉调解员:“我明天就去法院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