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谢靖 万晓康)“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现在已经找到了工作,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努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名涉罪大学生宋某某被不起诉后,向办案检察官道出了肺腑之言。这是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从扶沟县检察院听到的故事。
宋某某是去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由于着急找工作,通过招聘广告添加了陌生招聘人员的微信。宋某某为获取回报,按照上游人员的指示,用自己的银行卡收取钱款,再通过对方发送的商品链接购买虚拟商品,以此收取上游人员支付的返利。
经查,宋某某涉案银行卡共收取电信诈骗资金7700元,宋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20元。案发后,宋某某及时退赔被害人诈骗赃款并退缴违法所得。2024年11月29日,宋某某被移送至扶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宋某某案发时系刚毕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未能及时找到合适工作的情况下,原本是想通过网络兼职减轻家庭负担,却受犯罪分子利诱误入歧途。考虑到宋某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具有初犯、自首、退赃、退赔等从轻处罚情节,为了最大限度传递司法温度,教育、感化、挽救初入社会的年轻人,扶沟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开听证程序,依法对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宋某某表示,这场听证既帮他解开了法结,又解开了他的心结,为他带来了新的生活。
扶沟县检察院在此提醒在校学生和刚步入社会的高校毕业生,切莫贪图小利,切勿轻信他人,时刻保持清醒,莫要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耽误自己的学业和美好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