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2024年12月31日,《平顶山市农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平顶山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两部法规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事关电梯安全
问题:截至目前,平顶山市在用住宅电梯总量已达15644台,其中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有163台。住宅电梯安全管理存在部门职权不明确、建设维保质量不高、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破招:《平顶山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权责分明、便民高效”原则为指导,明确了住宅建设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义务。该条例规定“电梯使用单位不得采用技术手段限制、干扰电梯正常使用”,并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运载电动自行车或者蓄电池”;电梯乘用人不得“未采取安全防护、防洒漏措施运送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电器等易造成电梯损坏的物品”;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
事关农村自建房
问题:发布会通报,在村民建房方面,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一户多宅等问题较为突出。
破招:《平顶山市农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明确界定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以外的宅基地上村民自建住房的规划、用地、建设等管理服务活动”,规定农村自建住房应坚持规划先行、集约节约、因地制宜、风貌协调、安全适用的原则。
该条例要求分类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考虑乡村建设、防灾减灾、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村民意愿等因素;村民自建住房应传承本地传统民居风貌和地域特色,突出安全监管;对村民申请自建住房的流程和时限进行简化和明晰。在整个建房申请流程中,村民只需提出一次申请,进入流程后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推进申请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