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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这次罚款事件,舆论为啥没有一边倒?

日期: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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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法眼观澜       上一篇    下一篇

  □张可

  江苏盐城一菜市场商户卖一只羊获利180元,因未检疫,被当地市场监管局罚款10万元。商户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案于12月24日在盐城市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开庭。(据《法治日报》)

  事件曝光后,“小过重罚”“过罚适当”等词语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人们往往会将同情心倾向于“只获利180元却要遭遇10万元罚款”的“弱者”,然而笔者发现,在这次事件中并没有出现舆论一边倒的情形,虽然很多人认为不该罚这么重,但也有很多人认为,涉及食品安全,就该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或许我们厘清以下几个问题,就会更深刻理解该事件。

  第一,不检疫是“小过”吗?显然不是。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不得出厂(场)销售。如果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关乎的可是千家万户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第二,罚10万元是重罚吗?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由此可见,10万元罚款已经是法律规定的罚款数额的下限。

  第三,涉事商户不懂法吗?据报道,该商户在菜市场从事相关经营已有20多年,绝不是第一次被检查,也不会不知道所卖的肉类必须经过检疫。

  第四,遵守法律去检疫和做好事是冲突的吗?当然不是。据报道,该商户称是受到一个家有病患的困难家庭的求助,才帮其卖羊的。做好事当然没错,可做好事和主动去检疫,二者并不冲突。

  第五,可以换种处罚方式吗?有同情该商户的网友提出,能不能换种处罚方式,既让该商户长记性,又不至于让其因罚款陷于困境。其实,笔者认为,法律是不应该也绝不能让步的。如果该商户真的因罚款而陷于困境,社会则可以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救助。

  所以,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去钻法律的空子,挑战执法权威,因为法律保护的是包括你我在内的、更多普普通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