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王宪 薛怡)为提升审判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全力保障群众财产安全,12月27日,南阳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发表意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紧凑规范,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为谋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老年人钱财的情况下,仍按“上线”指示,参与并帮助从被害人处收取现金,致使多名被害人被诈骗10万余元。
合议庭经充分合议,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累犯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案法官的专业素质、司法作风及庭审流程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如何做好打击犯罪、反诈宣传等工作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