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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返还2000元服务费
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鲁维佳)12月24日,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抖音小店“托管”引发的纠纷,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原告牛某经营着一家小吃店,为了推广业务,其在抖音平台开设了一间抖音小店。2023年10月,原告牛某以小吃店的名义与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由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代为管理原告牛某的抖音小店,为抖音小店提供商品拍摄、宣传等服务,服务期限为3个月,服务费用7800元,定金3400元,45天内宣传有效果后,原告牛某补齐尾款。合同签订后,原告牛某交纳了3400元定金,但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既未安排直播服务,也未对抖音小店进行推广。牛某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费用,但某文化传媒公司一直推诿敷衍。协商无果后,牛某起诉至郑州市惠济区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为减轻企业诉累、化解矛盾,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多次组织调解,向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强调诚信原则及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解除合作协议的一致意见,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当场返还原告牛某2000元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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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欠款到账了
本报新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桑鹏)“被告欠我们公司的15万元货款已经全部到账了!”昨日,获嘉县法院民庭办公室的电话铃响起,一个涉企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打来电话,感谢法官帮他们化解了涉企纠纷。
湖北省荆州市某化工公司与新乡市某医疗器械公司长期有业务来往,新乡市某医疗器械公司多次在荆州市某化工公司购买化工制剂。截至今年7月22日,经双方核算,新乡市某医疗器械公司欠荆州市某化工公司货款15.38万元。荆州市某化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于11月20日将新乡市某医疗器械公司诉至获嘉县法院,要求支付货款,并申请诉讼保全。
案件受理后,该院财产保全团队根据原告荆州市某化工公司申请,依法对被告新乡市某医疗器械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查询。11月27日,该院民庭员额法官桑伟利拿到案件财产保全反馈结果后,迅速查阅卷宗,并对双方当事人签订的采购合同进行核对,确认签订合同总价、已支付货款数额和下欠货款数额后,立即开展调解工作。
最终,在桑伟利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支付货款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新乡市某医疗器械公司两日内向原告荆州市某化工公司支付了15.38万元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