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吴倩) 12 月20日,省检察院、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共同召开第一届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会议由濮阳市检察院承办、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协办,濮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孙起鹏,郑州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陈曦,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致辞。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郭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专家学者和实务代表分别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法理阐释”“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判断标准” “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与精准性、规范性”“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程序保障”等4个单元,展开交流探讨。
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法理阐释”单元,各位专家分别从行政法、民事诉讼法、环境法等不同法律领域的理论依据,勾勒出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理论框架。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判断标准”单元,各位专家讨论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在主体资格、受案范围等方面的界定原则, 为实践操作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指引。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与精准性、规范性”单元,各位专家特别是实务代表分享了办案过程中的宝贵经验,为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质效提供了有益借鉴。在“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的程序保障”单元,各位专家交流了如何优化程序设计、确保公益诉讼案件顺利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各位专家与实务代表表示,将以此次研讨会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化理论研究,强化实践探索,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共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