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鹤壁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李艳玲)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获悉,12月19日,鹤壁市淇滨区法院钜桥法庭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当事人当场履行义务。
原告米某翠与被告李某卫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米某翠诉求李某卫支付各项费用。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得知米某翠在为李某卫干活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滑落受伤。承办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雇主李某卫阐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米某翠及其家属的情绪,引导他们理性对待赔偿问题。经多次耐心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卫当场支付了各项费用,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