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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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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联合调解两起纠纷 减少当事人诉累

日期: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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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版:法治生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漯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王婧妍)昨日,一名同时涉及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及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家属,将一面锦旗送至漯河市召陵区法院调解员刘姗姗的手中,表达对法院调解工作的感谢。

  原告李某受雇于被告漯河市某物流公司从事装卸工作,2023年10月15日,李某在物流公司院内的挂车上正常装卸货物时,被告赵某挪动重型半挂牵引车,致使李某所在车辆移动,李某从车上跌落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治疗,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就赔偿事宜多次沟通无果,李某以漯河市某物流公司、保险公司及赵某为被告,诉至召陵区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9万余元。

  因该案涉及两个法律关系,既有李某和物流公司的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也有车辆碰撞导致的交通事故纠纷,走完整个诉讼程序将耗费很长时间,既不利于当事人快速获得赔偿,也会消耗较大的司法资源。为实质性化解双方矛盾,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刘姗姗了解案情后,决定将该案涉及的两起纠纷进行联合调解。

  刘姗姗经过与原、被告的初步沟通,发现该案争议不大,调解的重点、难点在于多名被告的责任划分上。找准调解方向后,她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商,梳理争议焦点,讲解法律规定,经过一次次的耐心解说和两次现场调解后,终于促使原、被告达成协议,保险公司赔付李某9.5万元,物流公司除已垫付的1.96万元后再赔偿李某3.2万元。至此,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召陵区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促使案件当事人以非对抗方式和平解决争端。据了解,该院将不断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以高效便捷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