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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入户盗窃 未遂也构成犯罪

日期: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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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1版:以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杰 通讯员 朱晨曦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2日20时许,被告人冯某佩戴口罩、手套,手持电筒进入被害人郭某家中欲实施盗窃行为。随后,冯某发现郭某家门口装有监控,遂右手捂脸仓皇离开案发现场。

  判决结果

  鹤壁市淇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虽然盗窃未遂,但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综合考虑该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

  盗窃犯罪是传统犯罪,一般盗窃财物的价值达到法定数额才构成犯罪,但在特殊情况下,即使行为人没有窃取到物品也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需要说明的是,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需要达到法定数额才能构成犯罪。换句话说,出现上述情形,即使行为人未窃取到任何财物也构成盗窃罪。因为这几种行为不仅危害到群众的财产安全,还对群众的人身安全形成一定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上述行为构成盗窃罪,不受“数额较大”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