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3-3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社区矫正期间犯罪 撤销缓刑 执行收监

日期:12-19
字号:
版面:11版:平安周口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邹萍玲 万晓康)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扶沟县法院获悉,社区矫正对象高某某因在社区矫正期间盗窃电动三轮车,构成盗窃罪,被撤销缓刑,执行收监。

  今年9月,高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扶沟县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入矫后,高某某于11月再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停放在路边的电动三轮车盗走,经鉴定被盗电动三轮车价值人民币3000元。扶沟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高某某构成盗窃罪,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高某某被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

  缓刑本是给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犯罪分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能够遵守监管规定,原判刑罚则不再执行。

  社区矫正虽无高墙束缚,但有红线约束。社区矫正对象应珍惜监外服刑的机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用实际行动改正自己的错误,一旦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必然会为自己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