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孙瑶瑶)“菜市场都换成白色灯光照明,肉类、水果蔬菜的新鲜程度都能看得更清楚,买回家也更加放心、安心了。”12月16日,平舆县检察院对辖区内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在超市生鲜区买肉的刘女士向检察官说。
2024年11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有群众反映:“我在菜市场买的是颜色鲜红、富有光泽的肉,拿回家后,肉的颜色变得不那么新鲜了,可能是菜市场的灯光照射使肉看起来很新鲜。”
为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接到线索后,平舆县检察院立刻组织检察干警前往辖区商超、农贸市场进行走访调查,发现辖区部分超市内以及农贸市场,在肉类、熟食卤菜、蔬菜等销售区使用“生鲜灯”。
随后,平舆县检察院依法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同时召集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磋商,并针对案涉三家食用农产品售卖点存在的问题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堵塞监管漏洞,严把食品安全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案涉商超进行现场检查,并确认其行为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现已整改完成。
与此同时,平舆县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并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服务平台发动志愿者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跟踪观察,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