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方城县检察院围绕“中药种植、中药加工、中药销售”产业链,把中医药保护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相结合深入推进,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推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护药材,为中药种植开出“通行证”。方城的气候和土质适宜中药种植,县域内种植丹参、黄菊、艾草、栀子等200多种中药,种植面积逾10万亩。当种植户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方城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助力种植户维权。去年,该院受理王某支持起诉一案,为他拿到了40万元赔偿款。
促生产,为中药加工制定“护身符”。该院不断完善保护机制,保护中医药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方城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企业发展二十三条措施》《方城县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保障中医药加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保销售,为中药集散装上“保险栓”。方城县检察院积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规范中医药销售市场管理,深入城区医药销售网点,协助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针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中医药的行为和假冒丹参茶、益姆膏等地方知名药品的行为,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惩处不法行为,促进行业保护。 (时国庆 殷增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