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职能 助力讨薪维权
本报新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周红伟)今年以来,卫辉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通过促进和解、支持起诉等方式助力破解讨薪难题。
在工作中,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坚持落实周例会制度,每周例会开展政治学习,树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司法办案理念,同时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切实把民事检察促和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的重要着力点。今年1月,武某、许某等4人向该院反映其与卫辉市某商贸有限公司、吕某劳务纠纷问题。该院一方面开展释法说理,缓解对抗情绪;另一方面及时审查记工表、税票等材料,逐一核实4名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和应得工资情况,并依法立案。经查实,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吕某等拖欠武某、许某等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2330元。后经多方沟通协调,今年2月,武某等4人与吕某达成和解协议,吕某足额支付了拖欠工资,切实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针对促和无望案件,该院支持相关当事人以“诉”的形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做好案件后续监督跟踪,增强支持起诉效果。今年1月,王某到该院申请民事监督,称王某某长期欠薪不给,请求检察机关予以监督。该院一是以支持起诉为牵引,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后,认为王某与王某某劳动关系成立,王某某欠薪事实成立。经沟通无果,该院依法支持王某向审判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二是实时做好民事审判监督。王某于1月提起诉讼后,卫辉市法院于3月开庭审理此案,该院承办员额检察官到庭参加起诉,并对庭审流程进行实时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三是跟进做好民事执行监督。该案判决后,该院又及时跟进监督判决执行情况,了解到王某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这一情况后,及时与王某某沟通联系,使王某某作出还款承诺。同时,该院又针对李某等人反映的郭某、付某欠薪问题,支持李某、景某等22名相关当事人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目前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
为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该院一是将工程施工地纳入重点宣传区域,组织检察人员到涉案工地开展集中宣传,重点向工地负责人宣讲建筑劳务行业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提高用人单位规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规范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的发生。二是突出宣传内容,针对农民工讨薪无门问题,该院在工地现场宣传,注重为农民工讲解讨薪相关法律知识、程序及所需相关证据材料,发放宣传材料,鼓励广大农民工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促使社会安定有序。三是在宣传工作中增强企业和农民工对检察工作尤其是民事检察工作、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知晓率,既做企业的“老娘舅”,又做农民工的“贴心人”。
大数据赋能 做好“护薪人”
本报开封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东 实习生 李梦华)在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防范欠薪风险的关键兜底保障。河南法治报记者昨日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获悉,该院积极运用数字监督模型,经数据比对精准发现问题,通过召开磋商座谈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推动构建检察监督、行业监管、劳动监察协作共治的联动机制,为农民工权益筑牢防护网,切实做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今年8月,该院运用工程建设领域治理保函类农民工欠薪问题类案数字监督模型,对区域内建设项目信息展开地毯式扫描。施工许可、工资保证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海量信息飞速汇聚、精准比对,13条保函缺失或期限违规的异常数据瞬间“现形”,涉及5个未按规定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施工单位。这一疏忽导致行政单位监管存在漏洞,社会公共利益面临损害。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该院迅速行动,组织相关部门与施工单位召开磋商座谈会。各方围绕问题展开深入交流,在明晰责任、打破信息壁垒、构建衔接机制等方面达成一致,为消除欠薪隐患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后,该院分别向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职,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截至目前,已有3家案涉单位补齐保函,其余两家也在抓紧办理。同时,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起高效的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全方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据介绍,今后,该院将继续深化大数据应用,不断优化检察履职,让“检护民生”惠及更多农民工群体,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持续贡献力量。
专项执行行动 为农民工追讨欠薪
22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拘传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樊帅)12月14日,扶沟县法院组织开展“涉农民工欠薪”专项执行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结合“终本清仓”工作要求,聚焦涉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重点打击“拖薪、躲薪、欠薪”等违法行为。
当日清晨5时30分,随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冀原下达开始行动的命令,执行干警兵分七路,按照事先部署的计划,迅速奔赴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深入各乡镇,找到被执行人后释法说理,对有偿还能力的,积极做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对恶意逃避执行、不听劝阻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有力打击了失信“老赖”的嚣张气焰。
当日行动共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2人,最终拘留拒不履行的失信人4人;执行结案33件,执行到位36万余元。
161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滕孝忠)12月14日,周口市淮阳区法院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主,重点打击行踪不定,“拖、躲、逃、赖”的违法行为。
当日6时30分,伴随着凛冽的寒风,执行干警们按照既定计划和路线,迅速奔赴执行现场,向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
当日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0人,执行完毕案件8件,执行和解案件2件,其中1件执行标的为161万元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检察建议督促
764万元保证金存储到位
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路梦蝶 通讯员 刘四超、毛慧新)“我们已经对本年度及上年度在建工程项目储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系统整改,今后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监管。”12月13日,遂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
2024年7月,遂平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支持农民工起诉索要工资报酬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施工工程企业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未被有效保障,同时相关企业因保证金储存不规范被处理,影响企业发展。
“其实大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都是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管理不规范引发的,这起案件并不是个案。”遂平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四超说。
为及时准确筛查掌握情况,检察官调取了辖内近两年在建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与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资保证金基本信息数据导入监督模型,发现2023年以来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68处,未缴纳储存保证金(或提供、更新保函)的项目共54家。
据此,遂平县检察院于2024年8月8日立案,随即组织召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充分了解企业实际情况,研究目前困境及解决思路,确保工资保证金缴纳到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月31日,遂平县检察院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未依法足额储存保证金的项目企业进行处置,对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因经营困难未开工建设的企业做好具体指导。
检察建议制发后,遂平县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督促依法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10月22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该局在全面排查后,已督促12个在建工程项目提供保函保证或直接储存保证金764万余元;对已经完工的2个项目进行规范提示;对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尚未开工建设的企业进行持续跟踪监管指导。
遂平县检察院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跟踪落实检察建议座谈会,现场查看企业提供保证金支付保函、储存保证金账户等情况。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储存均符合相关规定,整改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