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商丘仲裁委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升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秉公、尊实、诚信、贵和”为追求目标,积极创新举措,持续提升仲裁质效,不断优化仲裁服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仲裁公信力和服务大局能力显著提升。
严把“质量关”。商丘仲裁委将仲裁质量作为生命线,建立仲裁核阅制度,在尊重仲裁庭独立办案的前提下,对仲裁文书进行全方位核阅,显著提高仲裁文书质量,避免重大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对在核阅中发现的不称职的仲裁员,及时将其移出仲裁员队伍,锻造高效廉洁仲裁工作队伍;同时,着力提升仲裁秘书素质,充分运用人事自主权,建立仲裁秘书薪酬正常晋升制度,比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福利待遇,充分调动仲裁秘书工作热情,切实保障仲裁工作质效。
做好“服务关”。商丘仲裁委勇担社会责任,落实助企惠民行动五项举措,为企业提供咨询276次,建立涉企收费常态化减免制度,减免仲裁费用116万元,受到企业的广泛好评。同时商丘仲裁委积极推动仲裁资源下沉,在各县(市、区)设立仲裁庭,更好便民利民;扩大宣传覆盖面,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下大力气普及仲裁知识,提升仲裁知晓度。目前,商丘仲裁委已对商丘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基层司法所和市国资集团所属企业进行了仲裁制度推介。
抓实“稳定关”。商丘仲裁委积极探索创新,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请商丘市政府出台了《推进仲裁工作进一步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受到省司法厅肯定。商丘仲裁委践行诉源治理理念,构建法院诉前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目前已与两个县法院建立衔接,通过诉前调解向仲裁分流案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各自的专业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祁飞 王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