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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让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奔赴

日期: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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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平安许昌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白琳娜 李玖丽)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在襄城县人大常委会采访时了解到,该县人大常委会推动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机贯通,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12月6日,襄城县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座谈会在县检察院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冀超良,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远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耿喜锋主持会议。

  会上,耿喜锋介绍了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汇报了2024年县检察院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晓军宣读了《关于加强县人大常委会人大监督与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4名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岗位和履职感受,对检察机关开展的普法宣传、检察听证、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围绕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作,马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自觉接受监督。树牢“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开展监督,虚心纳谏,确保检察工作成果合民情、应民意、达民心。二是办好代表建议。落实代表委员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提升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三是凝聚监督合力。落实好信息共享、双向互通、相互参与等工作机制,推动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有机衔接,凝聚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合力,实现“1+1>2”的效果。

  冀超良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人大代表履行职责,需要不断夯实理论功底、拓宽知识面,使思想和知识水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人大工作发展的需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也需要加强理论学习;意见中提出的各项工作机制要尽快实施,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属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的事项和监督线索,要及时交由检察机关依法办理;建立常态化联络协调机制,加强对接沟通,通过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双向奔赴,合力推动法治襄城、平安襄城建设,努力把此项工作打造成襄城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