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
□河南法治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郭雪颖 贾军
健身房充值3000元送1000元,美容美发充值5000元可享受6折优惠……
近年来,随着一些人造购物节的广泛流行,预付式消费现象也越来越多。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三门峡市各县(市、区)法院获悉,预付式消费易出现商家卷钱跑路、消费者充卡资金返还难等风险。三门峡市各县(市、区)法院近3年办理的涉预付式消费类案件300多件,且呈逐年上涨趋势。
法官提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应保持谨慎态度,认真阅读合同,知悉合同条款,清楚知道自己在合同的约定范围内享有的权利义务。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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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商家“割韭菜”
一些爆火行业——教育培训、健身、美容等行业容易发生预付式消费纠纷。近3年,三门峡市各县(市、区)法院查办的此类案件中,涉及教育培训和健身类案件303件,占比86%,其中教育培训类案件232件,占比66%,涉及健身类案件71件,占比20%。
李女士在三门峡某健身房办理3500元特价储值卡,并签订《储值卡协议书》,约定任何情况下特价卡费用均不予退还,合同有效期截至2025年3月。李女士在2023年消费294元后未再消费,但该健身房已于2023年底闭店,李女士卡内剩余3000余元未消费,遂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剩余费用。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依法支持李女士诉求,以司法力量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风险提醒
预付式消费一般预存金额越多,优惠力度越大,消费者要认清自身实际需要,理性消费,不要轻信部分不良商家各种特价、优惠活动。谨慎选择预付金额多、合同时间长的服务项目,尽量选择月卡、季卡等时限较短的预付卡。对短时间内大量发放预付卡,商品或服务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均值的情形,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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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充值花样多
预付式消费常用的套路有哪些?消费者预付办卡后,商家或违约不按约定标准提供商品或服务,或单方降低质量、服务标准,或将分店关门后要求消费者到其他分店消费,消费者遭遇其他分店的拒绝。有的商家为了鼓励充值,甚至隐瞒经营不善、即将闭店的事实。有的商家卷款跑路,或更换经营者,新经营者单方宣告预付卡作废,余款不返还。
某早教机构大力宣传吸引消费者充值,但其分店母婴用品店实际已经倒闭。刘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该早教机构充值10000元用于购买奶粉。该早教机构不能履行合同,刘女士到店取奶粉不得,要求该早教机构退回充值费用。但该机构以公司破产为由拒绝退费,并告知李女士要消费卡上金额购买奶粉,必须再支付一桶奶粉费用,公司方能刷充值卡一次,交付其两桶奶粉,否则不可消费卡上金额。刘女士认为自己被商家套牢,遂报警并诉至法院。渑池县法院审理后,依法支持李女士合理诉求。
风险提醒
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前,要谨慎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较好的商家,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等关注了解商家的实时经营现状,关注店家商铺是否出租中,店面是否重新装修等,以免出现闭店或易主等问题导致维权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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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吃哑巴亏”
有些商家制订的合同条款“水很深”,消费者维权却要“跑断腿”。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合同多为统一的制式合同,并备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且不明确告知消费者“过期未消费使用充值费用概不退还”等事项。部分消费者的维权时间、金钱成本相较于预付消费金额更高,即使消费者维权成功,部分商家根本没有财产可偿还。
赵女士在某养生馆办理会员卡充值,双方约定会员卡可消费20次,办卡后刘女士未去店里消费。后听说店已倒闭,经联系,该养生馆以会员卡超过3个月使用期限、目前实际经营者不是其本人为由拒绝退款。法院在庭审中,双方因约定使用期限是否说明存在较大争议。最终法院判决赵女士胜诉,养生馆依法赔偿赵女士损失。
风险提醒
消费者在签订购卡合同时,要了解清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合同终止、转让服务等限制性条款。同时,要保存好合同及充值发票,电子转账备注、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凭证,作为维权依据。
法官说法
解决预付卡式消费纠纷有法可依。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及今年6月最高法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均对预付式消费中容易产生的纠纷作出了明确规定。消费者在主张相关权利时,可对此类法律规定保持关注,以便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