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李婕霄)12月13日,灵宝市司法局西阎司法所受法院、西阎乡政府委托,调解了一起借贷纠纷。
王某向田某借款一万元,田某多次催要无果。该所工作人员迅速向当事人了解具体情况,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倾听诉求和意见。王某表示,双方来往过程中产生了一些花费,田某不能以原借款数目要求还款,且自己的生意仍处于困境,资金紧张,并非故意拖欠。 调解员详细解释了借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劝导田某考虑王某的实际困难,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历经两天的调解,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