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王冬)12月13日,西峡县法院双龙法庭将巡回法庭搬到某村,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就地化解了这起矛盾。
多年前,该村修建小学,时任村委会主任的郭某甲以村委会的名义向梁某借款8000元,并约定月利率1%。之后村委会陆续将该笔借款的本金还清,但利息仅支付了一年。其间,梁某连续3年任该村党支部委员,但村里并未向其发放工资。后来,梁某找到已经卸任的郭某甲和时任村主任的齐某索要借款利息及工资,三人核对后,郭某甲和齐某向梁某出具证明一份,证实村委会欠梁某工资及借款利息共计9000元。
梁某多次追讨无果,诉至法院。
双龙法庭受案后,决定将法庭搬到村里。庭审中,法官悉心倾听双方的陈述、仔细查证相关证据,耐心地向原被告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并邀请镇政府工作人员参与调解,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减轻了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