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4天划扣15万元 快速执结案件
日期:12-11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马建刚 通讯员 代文官)“谢谢你们快速执行,使我们工程款得以要回。”昨日,申请执行人钟某某将一面写着“严谨执法护公正 果断执行维权益 法律卫士 正义先锋”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渑池县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感谢他们快速执行,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对钟某某与李某某、某社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某支付钟某某工程款20万元,被告某社区在欠付李某某工程款15万元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钟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采取了查询冻结,线上冻结被执行人某社区的银行账户存款,限制其账户支出。同时,执行干警积极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取得联系,对其释法警示,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为提高执行效率,促进案件快速办结,执行干警采取线下扣划的方式,于立案4天后就将执行款15万元扣划至法院账户。被执行人李某某也将自己承担的份额5万元,以现金的形式当场交给申请执行人钟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