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胡斌 通讯员 梅林 李玖丽)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襄城县检察院获悉,该县首例制售空烟管案已经宣判。
“想着空烟管里没有烟丝就没事儿,谁知道制作空烟管也是犯罪。我家里条件差,干一天给500元钱,我当时想,这样的工作不好找……我现在知道错了!”11月15日,在襄城县第一例制售空烟管案件庭审现场,被告人韩某某后悔地说。
7月20日,襄城县烟草专卖局在襄城县姜庄乡某房屋内查获一处制售空烟管窝点,当场发现涉案人员5人。经审查,5月至7月20日,该窝点共生产空烟管2880余万支,价值24万余元。
“本案中的空烟管由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等烟草专卖品加工而成,也属于烟草专卖品。不法分子购买空烟管后,填入烟丝即可制造成品卷烟。生产空烟管的犯罪行为极大地便利了下游涉烟犯罪,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还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检察官说。
11月15日,襄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襄城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韩某某等5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截至11月30日,襄城县检察院已受理空烟管非法经营案3件,批准逮捕嫌疑人9人,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扩大战果,对20余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加大追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