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王晓磊 通讯员 左世友)12月7日,新郑市法院开展涉民生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日6点,东方欲晓,寒意透骨,该院执行干警斗志昂扬,整装待发。随着该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赵鹏一声令下,30余名干警奔赴各乡镇执行现场。
李某在龙湖镇经营两家商铺,因借贷纠纷,于2023年5月被原告赵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应当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9000余元,履行期限届满后,李某拒不履行偿还义务,赵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执行。执行行动当日,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中,家人声称李某不在家。在搜查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李某躲在床下,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李某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全部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拘传被执行人9人,拘留1人,执行完毕8件,和解3件,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