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掉“生鲜”美颜 让新鲜一目了然
日期:12-11
本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通过公益诉讼监督,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昨日,新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建华说。
这要从该院办理的“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说起。“上次在这买的肉看上去可新鲜,咋买到家就变样了?”今年9月的一天,新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围绕食品安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排查时,无意间听到在超市采购的一位阿姨“吐槽”道。
闻此,检察官上了心。结果没过几天,该院就又收到了“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多家肉店安装“生鲜灯”,影响了消费者的判断。
这确实是个问题,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高度重视,经过3天实地走访,发现辖区生鲜肉店普遍使用“生鲜灯”。检察官咨询专业人员得知,这种灯可以通过调整光照颜色,利用不同颜色的光源来突出或者掩盖食品的色泽和感官性状,让食品看起来更加新鲜。比如说,红色灯可以让肉类看起来更红润,粉紫色灯可以让海鲜看起来更活跃,绿色灯则可以让蔬菜看起来更新鲜。
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禁用“生鲜灯”。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商户仍在使用?
之后,该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肉店、超市违规使用不合格照明设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并对本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店铺(摊位)违规使用不合格照明设施的情况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开展了“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13个镇(街道)的生鲜肉蔬菜瓜果经营商进行排查整治,并通过现场讲解等形式,加强普法工作,切实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今年11月,该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就“生鲜灯”整治开展“回头看”,发现通过整治与监督,涉案商家均已更换了照明灯具,市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目前,“生鲜灯”已经全部退出新安县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
(徐玉清 王亚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