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刘士豪)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太康县法院了解到,该院王集法庭联合县司法局王集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系同村村民。被告酒后与原告发生争执并辱骂殴打原告,原告受轻微伤。公安机关对被告作出了行政处罚。原告出院后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该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王集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司法所所长邀请王集法庭法官、当事人所在村村干部共同调解。
在多方努力下,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