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赃挽损 最大限度弥补群众经济损失
日期:12-05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邹婧 万晓康)“感谢检察官秉公办案,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更感谢你们在办案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扶沟县检察院了解到,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张某于11月29日携家人来到扶沟县检察院,将一面锦旗送到办案检察官手中,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积极追赃挽损深表谢意。
2019年5月,被告人刘某因经济拮据,以虚构承接工程项目为由,邀约被害人张某出资合作。随后,张某陆续往刘某指定的银行卡中转款1000万元,刘某收到钱款后全部用于家庭生活、偿还借款等个人支出。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始终坚持案件办理与追赃挽损并重,将追赃挽损工作作为检验办案效果的重要考量,主动担当、多措并举,促使被告人积极退赃退赔,最大限度弥补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最终,办案检察官为被害人追回损失30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