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 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款一次性拿到了
日期:11-29
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黄健)昨日,桐柏县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收到了远在安阳的农民工李某邮寄来的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事情还要从一起工伤纠纷说起。
家住安阳市的李某原系桐柏县某矿业公司维修工,在从事设备维护作业时,不慎造成身体伤残。李某出院后向桐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桐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调查审核,作出认定李某为工伤的决定。某矿业公司不服该认定决定,向桐柏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桐柏县法院受理案件后,考虑涉及外地农民工来桐务工工伤权益保护,遂由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案件开庭时,双方分歧较大,矿业公司不认为李某构成工伤,不同意在已垫付前期医疗费后再进行后续赔偿。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查明案情,认定李某构成工伤的前提下,及时启动府院联动机制,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矿业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释法析理。与此同时,在多次与李某电话沟通后,该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还赶往李某家中,上门了解实际情况,讲明法律规定,帮助其厘清赔偿项目及数额。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承办法官和各方的不懈努力下,矿业公司与李某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李某一次性拿到了工伤赔偿款,这才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