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姚向阳)昨日,记者获悉,宝丰县法院法官通过调解,快速解决一起农作物损毁纠纷,没耽误当事人侯某种本季小麦。
袁老汉上坟祭祖时,不小心将同村侯某种植的13亩大豆烧着了。事出之后,侯某以为袁老汉会主动上门调解,可时间一天天过去,袁老汉既没有上门道歉沟通又没有任何赔偿。无奈,侯某找到村委会干部介入调解。最终,因袁老汉赔偿数额过低,调解未果。
侯某无奈向宝丰县法院提起诉讼,闹店人民法庭法官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如果不尽快处理纠纷,侯某的农场会因需要鉴定损失而持续撂荒,耽误本季小麦的种植,会带来更大的损失。为尽可能降低损失,法官便立即到现场进行查看,了解事情原因,掌握受损情况。
因要确定侯某的损失,必须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不仅耗时又需要当事人额外支付费用,法官便在多处走访问价的基础上判断出了大概损失,在此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袁老汉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道歉,而是烧了侯某的庄稼自知理亏,内心比较害怕,且自己家庭困难,怕赔不起,一来二去事情就拖了一段儿时间。鉴于这种情况,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村委会,从情理和法理上进行劝解。最终,袁老汉赔偿侯某损失5000元,侯某为照顾袁老汉,又返还999元,两人握手言和,侯某终于可以放心补种当季小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