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打架引官司 调解教育守护成长
日期:11-28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胡小霞 帅孟召)昨日,郏县法院薛店人民法庭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该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均系在校学生,今年3月的一天,双方当事人因琐事吵架,被告对王某进行殴打,造成王某轻伤二级,住院治疗20天。因案发时被告未年满14周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针对赔偿问题,原告王某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3.16万元。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胡小霞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胡小霞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情绪疏通并释法析理,但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根据在诉前调解过程中了解的情况,胡小霞改变调解策略,决定开庭审理后再进行调解。同时,为了更好起到教育、警示、保护未成年人的作用,胡小霞主动邀请师生代表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
庭审当日,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充分认识到了本案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协商解决纠纷的必要性。最终,双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某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