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营市公安局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生态警长”救助一只受伤的赤麻鸭

博兴县法院法官与滨州黄河河务局博兴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员为群众宣讲黄河保护法

梁山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该院“黄河娃”工作室里为孩子们做心理疏导

黄河景色
□河南法治报记者 童浩麟 李葆童 王富晓/文图
万里黄河在山东省东营市注入渤海,惠泽齐鲁大地。近年来,山东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全方位、多层次深化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
11月11日,“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体行进式报道活动(山东段)”在济南启动。采访团走进济宁、聊城、德州、济南、滨州、东营等地,深入探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治理情况,倾听山东各地各部门守护黄河生态、保护黄河文化、护航流域治理的平安故事、法治故事。
东营市政法机关
强化政法支撑 共护大河奔流
11月15日,“黄河流域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全媒行进式报道(山东段)”采访团来到东营市黄河入海口,采访东营市各级政法机关积极履职,多措并举治理沿黄生态环境,守护黄河口最美生态底色的举措。
奔腾万里的黄河,汇入大海的终点就在东营。在这里,东营市公安局部署了221名“生态警长”。
2009年,东营市公安局在黄河入海口保护区设立治安管理办公室,后又成立了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
保护珍稀濒危鸟类是“生态警长”的一项重点工作。在一次巡逻时,自然保护区分局民警发现了一张隐藏在芦苇荡中猎杀鸟类的围网,他们立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解救了30余只被捕的野鸭、天鹅等保护动物。
“多年来,我们每个人都掌握了一些技能,有人甚至成了鸟类护理专家。”自然保护区分局局长杜金奎说。
近3年以来,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共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类案件12件,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400余万元,增殖放流各类苗种2350余万单位,清理污染废水1500余吨,制发检察建议3份。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海洋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今年10月31日,垦利区检察院与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举行“黄河入海口—南京老山候鸟迁徙生态公益保护基地”揭牌仪式,进一步筑牢黄河入海口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的检察屏障。
东营市垦利区法院永安法庭自2023年3月入驻以来,立足生态之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黄河口地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针对因土地开发、渔业捕捞等经济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该法庭主动靠前一步化解纠纷,避免因矛盾冲突导致的过度捕捞、非法围垦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2023年以来,该法庭通过会商化解纠纷30余起。
滨州市中级法院
加强司法修复 守护黄河发展
“每一块滩涂都是黄河生态屏障,法院的判决旨在将黄河流域生态的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以司法修复守护黄河安澜。”11月14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环资审判庭负责人向采访团介绍道。
在一起涉黄河环境资源案件中,某投资公司私自改变土地用途,严重损害了黄河流域的防汛安全和生态环境。开发区法院以生态保护和恢复为核心,裁定涉事企业必须自行拆除非法建筑,两年内恢复土地至其原始用途。目前,滨州全市已经设置司法修复基地10处,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22次。
“增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意识,才能长效地守护黄河生态安全。司法修复基地现在已经成为普法宣传的重要阵地。”开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慧莲说。
“大家切记,鸟不能乱抓,水不能乱排,树不能乱伐……”在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系列案时,滨州市滨城区法院环资审判庭负责人对旁听的群众说道。该院探索适用劳务代偿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监督本案被告人完成37次公益劳动,让其既受罚又出力,从捕鸟者变成护林员。
滨州市两级法院在全省率先组建具有环境资源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队伍,78名陪审员的知识储备涵盖山水林田动植物等各门类,已参审案件40件。
2004年以来,滨州市中级法院还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以解决鉴定资源稀缺的问题,保障环资审判的专业化、精细化,为受损生态环境的迅速、有效修复提供有力支持。
“聚焦黄河流域绿色发展,促进环境优化与资源高效利用,是我们现在司法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价值判断。”博兴县法院环资法庭负责人说。
目前,滨州市中级法院依托10个巡回法庭,贴近环境保护地开展司法活动,不仅让诉讼参与人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考虑各方利益均衡,更以司法力量守护黄河发展,久久为功。
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提高审判质效 增强保护意识
近年来,济南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跨区域管辖体制机制优势和环资审判职能作用,以环境公益诉讼为着力点,妥善审理了涉及水、大气污染防治等276起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推进美丽山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11月13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军波介绍,他们积极调配审判资源,在民事审判庭加挂环资审判庭牌子,组建符合环资“三合一”审判要求的专业化团队,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案件到位。为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质效,他们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统一裁判标准,提高专业能力。
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坚持环境资源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重在修复的理念,在审理一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时,创新性提出以108辆新能源电动车用于环卫公益事业这种替代性的赔偿方式,促成原告被告达成全面和解协议,由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和赔偿责任,实现了减少碳排放与促进企业发展的双赢。该案先后入选2021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山东法院这五年”推动法治进程典型案件。
近年来,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连续开展环资审判黄河行系列活动,赴济南、菏泽、淄博、滨州、聊城等沿黄市巡回办案、调研座谈,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通过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和区域协同共治,组织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主管部门、黄河河务部门、法院、检察院开展调研座谈,探索“属地劳务代偿、就地实行监管”异地执行新模式,积极共建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加强全域生态保护。
“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一纸判决书并不是案件办理的终点,通过司法服务的前伸后延,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增强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才是最终目标。”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资审判庭有关负责人表示。
梁山县
凝聚法治合力 提供优质服务
11月11日,采访团走进梁山县。河南法治报记者了解到,梁山县以法治书写黄河保护答卷,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的法治护航之路。
近年来,梁山县出台《梁山县法治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梁山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林勇介绍,针对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等现状,梁山县各职能部门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和宣传,定期举办全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规范、服务型执法等专题培训班,提升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和依法治理水平,确保黄河长治久安。
梁山县将黄河文化、运河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有机融合,着力聚焦“普法长廊集群、示范基地建设、法治文化作品”三大品牌,打造了集黄河文化、法治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为一体的“法润黄河”法治文化景观带,使法治阵地成为黄河岸边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在潜移默化中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
梁山县委政法委统筹各政法单位,积极履职服务黄河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梁山县法院、县司法局与梁山黄河河务局联合出台黄河生态保护相关文件,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将司法服务送上门,让依法保护黄河的理念深入人心。
张林勇告诉记者,县委政法委通过整合法院、检察、警务、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将服务充实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中,通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站式、套餐式服务,为黄河滩区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东阿县
水政公安携手 共护长河安澜
11月13日,采访团在聊城黄河河务局东阿黄河河务局了解到,自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以来,在聊城黄河河务局的组织推动下,东阿县不断探索推进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协同配合工作模式,凝聚多方力量守护黄河安澜。
“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创新治河实践,在黄河保护法治建设中展现新作为、见到新气象、实现新突破。”在一次治黄工作会上,东阿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侯仰山提出新的工作要求。
为此,该局形成了“提档升级‘三室’(水政公安联合调度指挥室、联勤联动办公室、调查询问工作室),提升协作水平”方案。
“在建设过程中,我们根据公安系统要求,装配了各项工作器材。”采访团一行走进该县水政公安联合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李海清介绍道。
在水政公安联合调度指挥室,智慧大屏融合了以重要堤顶道路与上堤路口为主的公安“天网工程”,和以险工控导等重要工程为主的黄河沿线公共视频,实现双平台同巡检,形成了闭环式公共视频区域网,提高了每日视频巡查效率与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能力。“这就是水政监察‘千里眼’,让各类水事违法行为无处藏身。”李海清笑着说。
聊城黄河河务局作为黄河聊城段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一直践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东阿县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张道强和黄河保护法立法参与者赵强的法治影响力,创新打造“双强聊法”普法品牌,通过普法微视频的形式,向公众宣传黄河保护治理系列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法律知识。
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聊城黄河河务局荣获通报表扬。
齐河县法院
坚持绿色发展 筑牢生态屏障
“有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也注重通过司法手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11月15日,齐河县法院黄河生态城法庭负责人向采访团介绍道。
近年来,该院坚决扛牢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该院依托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集生态修复、普法宣传、劳动帮教等功能于一体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构建“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立体化生态司法模式,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该院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把握好物尽其用与绿色发展的关系,准确适用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制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齐河“吨半粮”核心示范区建设,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在黄河生态城法庭一楼大厅,一块写着“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3+1’联动工作机制”的工作体系与流程架构图尤为醒目。
“‘3’指的是法庭、检察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诉前调解、审前和解、旁听庭审、监督执行等工作;‘1’是人大代表联络站,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将支持与监督结合起来。”黄河生态城法庭负责人介绍。
齐河县法院与齐河黄河河务局联合成立水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协作中心,制定细化落实行刑衔接机制文件,进一步畅通在执法、司法工作中的衔接,织密执法司法联动网络,推动保护力量握指成拳。
“现在我们不再被动接受案件,而是通过审理其他案件主动发现线索,以及通过河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局等部门移送线索,整合力量,提前预防动态监测。”齐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