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邓州市法院张村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小微企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2020年9月,尚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交给某装修公司装修。2022年1月,房屋装修完毕。尚某在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后,以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及其他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装修款。某装修公司多次追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尚某支付剩余装修款5万余元。
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查看了卷宗材料,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双方当事人态度有所缓和。法官趁热打铁,提出折中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剩余装修款的数额及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持续优化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提高涉企诉讼服务水平。(郭琨 王秋生 刘洋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