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乡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穆智明 通讯员 吴京宇)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辉县市法院了解到,该院薄壁法庭法官与调解员联手成功调解一起修理合同纠纷,使当事人既体会到了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了情理的温度。
2019年,张某经营运输车辆期间,在王某处多次更换轮胎,共欠王某轮胎款11000元。后张某用货物、轮胎折抵了8000元,剩余轮胎款3000元一直未付。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轮胎款3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系多年朋友,之前关系甚好,存在可调解的空间,从根源上解决双方争议,朋友情谊才可能得以修复,于是决定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张某表示,由于外债过多,其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3000元,愿意分期偿还。王某对张某的经济能力表示理解,但双方在还款期限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互不相让。
为缓和双方的情绪,承办法官邀请调解员周在霞一同参与调解。周在霞认真倾听当事人的陈述,引导双方回忆以往互帮互助时的情谊,劝解双方从朋友情谊方面分析利弊,彻底解决矛盾纠纷,并与当事人一道协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