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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聚焦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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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促进行政纠纷多元化解,司法部聚焦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近日遴选了第四批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并予以发布。

  据悉,这批案例有3个鲜明特点:一是把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二是精准适用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三是不断深化行政复议调解效能。

  案例摘登

  文某、宋某不服四川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复议案

  基本案情

  申请人文某、宋某等人系某老旧小区业主,因出行不便,向被申请人四川省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增设电梯申请。被申请人受理后,认为申请人增设的电梯位于临街面,且突出于建筑主体立面,按照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作出暂不能批复同意的回复。申请人对回复不服,遂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回复,并对增设电梯申请重新审查。

  复议办理

  为有效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及听取意见,了解到拟增设电梯单元老年人居民占比达60%,增设电梯意愿非常强烈,且已征得相邻权人同意。行政复议机构了解到导致被申请人不能批复同意的原因是《意见》第五条关于“原则上不得在建筑临街面设置电梯”的规定,且《意见》还正在修订之中。

  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机构在取得当事人同意后中止该起案件审理,为调解工作提供时间保证。行政复议机构提出问题解决方案,由申请人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重新申请;被申请人尽快完成对《意见》的修订,并及时审查申请人重新提交的设计方案,双方当事人均予认可。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典型意义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扩大了调解的适用范围,同时设立了一系列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确保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有效落实。本案中,行政复议机构正确适用行政争议中止工作机制,为后续开展调解工作赢得了时间,创造了条件。行政复议机构深入现场进行调查询问,查清了事实和纠纷的关键点,为调解化解纠纷打下了必要基础。同时,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推动行政机关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从个案监督到类案规范,从源头上预防类似纠纷的发生,达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类行为的良好效果。

  (据司法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