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点时间:11月14日
●天气:小雨转多云
●蹲点单位:汝州市检察院
●关键词:未成年人检察
□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陈晓亮走到小梦(化名)家时,天已经放晴了,小梦的爷爷早早地在街口等待。
对于陈晓亮,小梦的爷爷并不陌生,但他只知道陈晓亮是检察官,经常给他还有小梦的爸爸妈妈打电话,询问小梦的生活情况,并不知道陈晓亮是汝州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团队负责人。
“孩子心理状态现在有了明显改善,思想也成熟了,她说要下决心让家里人对自己刮目相看。”小梦的爸爸说,“自从孩子犯错检察院给我们下发了督促监护令后,我们认真反思了自己的行为,的确跟孩子沟通太少了。孩子要是没教育好,挣再多钱都是白搭。”
“小梦现在在苏州的一个电子厂打工,每三四天都会给家里打电话聊聊近况,三天前还转回来200元钱……”说这话时,小梦的爷爷眼里闪着泪花。
听到这些,陈晓亮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惩戒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帮助误入歧途的孩子找到正确的人生道路。”
小伟(化名)的父母亲长年在外打工,在爷爷奶奶的溺爱下,放飞自我的小伟整日混迹在酒吧等场所。16周岁的他结交了不少不良社会青年,逐渐迷失了自己。为寻求刺激,小伟伙同另外几个朋友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最终被抓获。
“深刻反思自己在履行监护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长期教育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父亲每天要与小伟视频或通话,母亲每周要与小伟谈心,每个月将与孩子沟通情况告诉检察官……”这是汝州市检察院发给小伟父母的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内容包括相关法律知识、家长与孩子沟通技巧等,靶向精准,操作性强,是检察官与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经过多番探讨,制定出契合小伟家庭的督促监护措施和辅导方案。
当检察官再次见到小伟的母亲时,小伟的母亲脸上挂着久违的笑容:“孩子现在在商丘工作,感谢检察官,让我们懂得怎么当好家长,依法带娃。”
督促监护令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的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发出督促监护令18份,对42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76次……这些数字的背后,是汝州市检察院联合各个相关部门对涉案未成年人协同共育,督促家长依法带娃,照亮孩子成长路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