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何永刚 通讯员 孙凌枫)“看,这里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均达到了4米以上,目前,辖区内所有小区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均已达到了要求。”11月11日,在消防安全隐患“回头看”活动现场,消防员向检察官介绍。
今年5月,郏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收到一条举报线索,辖区内的高层小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经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部分小区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未划设醒目标志标线,未设置警示标识标牌;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场地长期被机动车占用,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6月21日,该院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职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限期督促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立即约谈相关物业公司,并到现场实地调查,督促两家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现在我们小区设置了消防通道标识、标线和警示牌,通道经过改造也达到了消防标准……”时隔数月,检察官再次来到小区进行回访时,相关工作人员向检察官介绍着小区发生的新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