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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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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培育管理人 让破产企业“软着陆”

日期: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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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2版:平安焦作       上一篇    下一篇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听取某家具公司破产重整阶段性工作汇报(资料图)

  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召开某家具公司债权人会议(资料图)

  □河南法治报记者 刘俊华 通讯员 刘春润/文图

  这是一起中小微企业破产重整案,企业虽小但案情疑难复杂;这是法院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的真实写照,为全力探索中小微企业破产案快审快结路径找到了方向……

  11月5日,这起由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审理的焦作市某家具公司破产重整案传来佳音: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下,该公司完成资产交接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成功实现破产重整。该案件从立案受理到破产清算转重整成功用时8个月。

  1

  问题矛盾交织 如何梳理化解

  焦作市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某家具公司)前身为焦作市家具总厂。1998年,焦作市家具总厂破产清算,改制成立了某家具公司并延续至今。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要经营制造家具、木制地板,批发、零售装饰材料、家具配件、木材、钢材、胶合板等。

  别看某家具公司只是一家小公司,可是由于经营不善而遗留的问题有一大堆。该公司仅在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涉执行案件就有26件,涉案金额552万余元。此外,该公司有职工群体近60人无法正常缴纳医保、社保,涉及职工权益合计507.08万元,企业负债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

  今年3月,该院接到某家具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后,第一时间组建以分管院领导为审判长、资深法官为审判员的合议庭,对该案进行研判。

  “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完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破产企业有序出清的良性循环。”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范传武介绍说。

  最终,该院合议决定创新采用“府院联动+培育管理人”的方法,助推案件审理。

  2

  一二级管理人 与法院同发力

  为妥善化解难题、尽快让企业破产清算,该院及时发布选任管理人公告,并指定一级管理人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与二级管理人河南河阳律师事务所担任某家具联合管理人。

  据介绍,让一、二级管理人担任联合管理人在该院尚属首次,该院在前期做了大量的走访、调研工作,最终确定了该方案。该院通过跨区选任管理人,引入国内优秀管理人联合地方管理人共同执业,不仅提高了对破产案件的处理能力,还促进了不同级别管理人之间的协作。

  一方面,该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利用专业化的破产团队,对该案进行梳理。另一方面,该院通过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发挥作用,实现破产管理人与法院之间的良性互动。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强化管理,法院要求管理人总结并形成《工作报告》,以周报或半月报的形式提交到法院。

  “作为破产企业的管理人,我没少和解放区法院的‘破产审理专班’打交道,我能真切地感受到该院在‘专’上所作的努力。不仅如此,该院对于‘管理人’的管理和培育也突出了一个‘专’字,让我们受益匪浅。”河南河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驰说。

  正是在这种探索模式下,管理人发挥各自优势和潜能,协调多家法院解除查封、清查完善购房资料、调查职工权益等工作有序开展。

  3

  从清算到重整 府院联动助力

  企业破产清算成功不可能一蹴而就。

  该院与管理人多次召开会议,梳理案情,寻找突破口。在该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从企业资产现状出发,尊重历史,在合法合规的原则下务实创新,对该企业名下的生活区资产与经营性资产进行了界定区分,申请法院将生活区资产解封后用于解决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

  某家具公司的遗留问题涉及房产、土地、医保、社保等,只有法院与管理人参与解决问题肯定不行。

  为系统化解本案中存在的各类矛盾,针对管理人前期进驻债务人企业、接管债务人存在困难的客观情况,该院协同辖区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等部门与管理人共同建立某家具公司破产案府院联动机制,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确定了府院联动机制的对接人,针对接管债务人、管理人进驻、对债务人的审计、账册交接与职工安置区的处理等重要问题合作联动,化解疑难,协同办理。

  鉴于某家具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具有持续运营价值,且重整清偿率明显高于清算结果,为助力地方经济恢复发展,管理人提出了企业破产重整方案,该案的办理得到了债务人、职工、债权人等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全力支持。

  8月23日,该院批准某家具公司破产重整计划。随之而来的是更多疑难问题剥茧抽丝得到解决——

  “债务人2004年所建设的老职工安置区‘某家具公司院’系解放区存在多年的问题楼盘项目,业主办理房产证诉求强烈且存在重大不稳定因素。在本案办理初期,安置区居民针对产权证、物业管理、消防设施、企业管理等问题,多次集体向法院和管理人办公室反映。”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说。

  于是,法院、区政府与街道设立问题楼盘专班,并与房产、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此事。通过管理人协调多家法院解除查封、清查完善购房资料、配合业主办理缮证手续,高效能推进工作。如今,第一批30户业主已拿到了不动产所有权证。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通过府院联席会议,法院、政府、街道认定了部分职工生活区不列入破产财产;通过府院联席会议,法院与社保、医保部门齐发力,清偿了职工历史欠薪和社保医保费用;通过府院联席会议,法院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次协商,解决了部分划拨土地违建问题……

  4

  投资人注资金 企业得以“重生”

  10月16日,该院裁定批准《焦作市某家具公司制造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调整方案》,对于这起破产重整案来说,是历史性的突破。

  随即,通过引入投资人,注入资金,依法清偿债务人的抵押担保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等,职工权益得到保障,企业得以“重生”。截至11月5日,重整计划及股权变更登记全面履行完毕。

  “自受理该案后,解放区法院在焦作市中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与多方联动、打好组合拳,已基本化解突出问题。”范传武说。

  该案系人民法院积极实践破产程序、化解过剩产能、保护职工债权、维护社会稳定的典型案例。案涉公司债权体量虽小,但案情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法院主动作为,用“提前一步”的思维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为债权的公平清偿和重整计划实施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创新思维,利用“府院联动+培育管理人”做法,全力探索中小微企业破产案快审快结路径,实现了破产企业“软着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