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晴雨表” 预判风险促调解
日期:11-13
本报周口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叶培绪)昨日,河南法治报记者从周口市淮阳区法院获悉,11月6日,该院王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的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值得一提的是,案件调解前,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发放《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并当庭宣读,让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诉讼风险,作出内心合理预判。
周口市某公司在2022年4月向杨某提供隔墙板,供货完毕后,经双方结算,总货款为13.4万元。杨某向该公司支付8万元货款后,下余5.4万元货款未支付,为该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欠条出具后,杨某又支付了2万元货款,下余3.4万元未支付。后某公司向淮阳区法院起诉。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一直尝试和杨某联系。杨某不接听电话,也不回复信息。该案文书送达未果,案件陷入了僵局。
其后,承办法官通过彩信向杨某发送起诉状、开庭传票等,并多次尝试拨打杨某电话,最终联系上杨某。由于杨某在外地,承办法官决定通过“云庭审”平台调解案件。
双方当事人进入“云庭审”平台后,承办法官先向双方宣读《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让双方对诉讼请求的适当性、诉讼时效、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后果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调解结束后,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承办法官尽力化解纠纷表示感谢。
编后
一份《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让双方当事人提前知晓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诉讼风险,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有了这个风险提示“晴雨表”,当事人打官司心里更有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