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
日期:11-11
□金振东 司雅茹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根植于我国的文化脉络,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检察机关应坚持文化自信,充分挖掘其时代价值,汲取“民本思想”“明德慎罚”“司法公正”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养分,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传承“民本思想”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一)畅通民众来访渠道。早在唐代,我国古代信访制度已相对完备。《唐律疏议·斗讼·邀车驾挝鼓诉事》定:“车驾行幸,在路邀驾申诉;及於魏阙之下,挝鼓以求上闻;及上表披陈身事。”确立了“邀车驾”“挝登闻鼓”“上表”三种信访方式。现在,检察机关畅通邮寄信件、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多种渠道,及时答复群众诉求,提供了优质的检察服务。
(二)给予部分群体特殊照顾。《周礼·秋官·司刺》中“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蠢愚”指出幼小、年老和精神障碍三类群体应给予特殊照顾,即可赦免其应受的刑法。现在,检察机关在遇到未成年人、老年人、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犯罪嫌疑人时,也会适当调整量刑,从轻、减轻处罚,凸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传承了“民本思想”。
传承“明德慎刑”
注重德治与法治的融合
(一)重视宣传教育的作用。《孟子·尽心上》中指出“善证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主张用道德的力量去感化和教育民众,希望可以以德化民。检察机关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不仅积极到社区、街道、学校等地点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还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在办案中坚持谨罚慎刑。中国古代讲究“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象传上·贲》),指出君子在处理政务之时,要谨慎清醒,做到“疑罪从赦”,不轻易“折狱”。当前,检察机关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传递司法温度。最高检公布的数据显示,刑事案件不捕率从2020年的23.3%上升至2023年的40.7%,不诉率从2020年的13.7%上升至2023年的25.5%,诉前羁押率从2020年的67.6%下降至2023年的26.8%。
传承“司法公正”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培养司法公正的检察官。魏晋时期律学家张斐强调司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做到“务本其心,审其情,精其事,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唐太宗则要求司法官做到“罚不阿亲贵,以公平为规矩”。现在,忠诚、公正、清廉、为民已成为检察官的职业价值追求,一批“全国模范检察官”成为榜样,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建立保障司法公正的制度。从制度上看,肇始于夏商周司法官责任制、完善于明代的会审制度等,都是古代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建立的制度,在抑制司法腐败方面发挥突出作用。检察机关充分借助人民监督员制度、公开听证制度,提升检察工作开放度、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作者单位: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