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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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看防范“双11”诈骗套路
编者按
一年一度的“双11”购物狂欢活动正在各大商场、电商平台上演。商家推出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吸引了不少消费者,从而引发一些关于尾款价格上涨、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退货退款遇阻等纠纷。如何依法处置,为消费者维权?本报今日起推出“双11”系列报道,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一一为您解答上述相关法律问题。
□策划:河南法治报记者 樊满江 李治群
□执行:河南法治报记者 张可
□嘉宾: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律师 席军旗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燕敏
河南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灏博
定金究竟能不能退?什么情况下有权要求商家双倍赔偿?针对今年“双11”活动中出现的定金等问题,法律专业人士给您支招,助您购物不上当、花钱更明白。
付完定金尾款涨价了
据媒体报道,10月14日,在某电商平台“双11”首轮预售活动开启当晚,用户晓月(化名)在一名主播的直播间下单了5个预售商品,并支付了定金,她对当时商品的尾款价格进行了截图。
然而,第二天晓月就发现,此前下单的商品,尾款全部涨价了。其中,10月14日晚,晓月购买的面膜券后价为309.92元,但到了10月15日,券后价就变成了363.55元;沐浴露套装的券后价,从之前的59.92元变成了113.55元。晓月最终下单了一些产品,但她对“双11”活动产生了怀疑。
用户小梁(化名)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她在某电商平台首轮预售时购买了一款手机,定金100元,尾款2698元,但在支付尾款时发现变成了2872.54元。小梁查找原因发现,此前付定金时商家曾设置了一个大额优惠券,但该优惠券会在支付尾款时过期。和商家协商退差价无果后,小梁支付尾款后申请了退款。
河南中砥律师事务所律师席军旗解释,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定金是不能退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其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双方能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交定金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双方约定,那么另一方可以没收定金;如果违约的是定金接收方,那么定金支付方有权要求定金接收方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合同中对定金退还有特别约定,或者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定金也是可以退还的。
席军旗表示,尾款涨价现象并不直接等同于商家违约,但如果商家在消费者支付定金时明确约定了商品的价格及尾款金额等重要条款,而后出现尾款涨价的情形,则可视为商家违约,消费者可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定金。
席军旗进一步阐释,商家应在消费者支付定金时就明确告知消费者支付优惠的具体有效时段。如果因商家没有说清楚导致消费者误解最终价格,那么商家认为自己没有违约是不合理的。但如果商家事先已明确告知消费者相关优惠的具体规则和限制,消费者在知晓的情况下仍支付定金,商家则不宜被认定为违约。
一不小心错过付尾款时间
某电商平台“双11”活动首轮预售开始后,上海的温女士在一直播间下单了6单生活用品,并支付30元至100元不等的定金。温女士没有留意付尾款时间,一直以为11月11日之前付尾款都可以。
10月24日,温女士接到商家的电话,让她尽快支付尾款。温女士正忙于工作,挂断电话后就继续工作了,第二天打算付尾款时,却发现所有订单的交易都被关闭了。温女士无法支付尾款,定金也无法退还,遂找商家协商处理,但商家说她逾期支付尾款,订单已自动关闭,定金也不应该退。温女士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后来经过协商,有部分商家表示可以申请退定金。
错过付尾款时间,定金到底能不能退还?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律师申燕敏说,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定金是一种债权的担保形式,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这就是说,如果是消费者自己的原因导致错过付尾款的时间,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但是,针对尾款支付的时间,商家或平台应当向消费者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如果商家或平台对于支付尾款的时间,在活动首页进行了明显提示,或在购物页面进行了字体加黑加大等提示,或通过短信或者平台后台私信的形式通知了消费者,那么消费者错过了支付尾款的时间,就会被认定为消费者违约,无法要求商家退回已支付的定金。
如果商家或者平台仅仅以格式合同设置勾选、弹窗等方式进行提示,那么不足以证明商家或平台尽到了“采用通常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明显标识”义务。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就可以要求商家退回已支付的定金。
申燕敏表示,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如果确实错过了支付尾款的时间,可以先行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平台投诉,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预售价比直接买更贵
比起尾款上涨的问题,让消费者更难受的是预售价比直接买更贵。为了以更优惠的价格购买商品,广东的小林(化名)对猫粮、护肤品等商品观望了很久,在某电商平台预售开启当晚,就下了定金购买这些商品,因为小林觉得预售价格肯定比后面的活动价格更便宜。
10月22日,小林在平台上支付了尾款后,竟然发现此时在非预售期直接购买商品的价格竟然比通过预售购买的价格更便宜。比如其购买的猫粮,通过预售最终的实付款是321.41元,但22日同一个链接同一个商品,直接下单购买的价格是308.31元。
预售竟然不是最优惠的,商家是否属于违约?河南律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灏博表示,判断商家是否存在违约,要具体看商家在售卖商品时有没有保价承诺或者最低价格的承诺。若商家声称预售期的价格是全年最低价,但实际预售价高于后来直接购买支付的价格,则商家属于虚假宣传。这种行为已经违反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定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甚至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赔偿责任。
张灏博表示,对于商家来讲,一定要秉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基本原则,不要夸大、虚假宣传,要确保自己在宣传产品时所作的承诺可以兑现。商家要明确告知消费者预售规则,并采用醒目方式提醒消费者。对于电商平台,要建立有效的平台监管监督机制,加强对商家经营行为的监督,及时提醒商家不要夸大宣传,对商家的履约情况及售后服务进行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此外,针对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商家,平台应坚决予以打击,采取必要的制止措施,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