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4日,南阳高新区法院执行庭相关负责人透露,该庭日前收到一面锦旗,送锦旗的是一名被执行人。
在蒋某与某银行贷款纠纷案中,蒋某同意通过拍卖房产的方式偿清贷款,愿意配合法院处置房产。涉案的房产被拍卖后,蒋某配合法院积极主动腾空了房屋。
据悉,蒋某名下的这一房产为其唯一住房,蒋某向法院申请在拍卖款中预留一定租房费用。执行庭对此十分重视,派人充分了解情况并调取相关材料,经合议后认为蒋某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保障了蒋某一定期限内的租房费用。
与此同时,因仍有欠款未执行到位,执行庭力促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妥善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释放的善意文明理念让蒋某倍感温暖,积极配合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均对本案处理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称赞。
(刘震 王宪 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