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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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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南法制报

代理起诉 为女儿索要抚养费

日期: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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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13版:平安商丘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母亲在生下女儿两年后离开,10年后,父亲代女儿起诉母亲,索要抚养费。11月3日,审理该案的宁陵县法院张弓法庭的法官徐书磊说,该案通过庭审调解,母亲当场支付了女儿的抚养费。

  10年前,家住宁陵县的女方陈某与男方孔某在外地打工时相识并恋爱,二人同居生活后生下一个女儿。两年后,陈某留下女儿独自离开,多年来未曾与女儿联系,也未尽过抚养义务。现孩子已经10岁,孔某以女儿的名义,将陈某起诉至宁陵县法院,要求陈某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开庭前,承办该案的法官徐书磊仔细了解案情,认为调解结案有利于缓解矛盾。他了解到双方之间的情感纠葛,对当事人的境遇表示同情,但同时也耐心地释法明理。在徐书磊的耐心劝说下,陈某与孔某的矛盾得到缓和。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孔某体谅到了陈某的难处,愿意减少抚养费的金额,最终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陈某当庭履行了女儿的全部抚养费。(祁飞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