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河南法治报记者 李文卿 通讯员 李冬冬)11月1日,西峡县法院采用“3+4”模式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内乡县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起诉被告该县某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此次庭审邀请了该县相关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
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履职中发现,相关行政部门作为监管单位,未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致使部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向被告制发检察建议书和督促履职函。截至起诉时,被告仍未对相关的8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公益诉讼起诉人遂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庭审中,诉辩双方就被告单位的职能权限、被告单位是否已经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审判员、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观点。
在最后陈述阶段,相关行政部门出庭负责人表示,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充分履职,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当庭判决被告对违法行为继续履行监管职责。